(原标题:资本市场监管执法“长牙带刺”为市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在接受新华社专访时表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将着力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记者从证监会有关部门了解到,证监会将结合全面实行注册制新的市场形势,坚持“零容忍”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研究推进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提升日常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防假打假工作质效。加大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公司造假,以及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严重失职缺位行为的惩戒力度,让做坏事的人付出沉重代价。
同时,进一步完善证券法律责任制度体系。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对资金占用等背信行为以及第三方主体配合造假的追责力度。配合修订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提升内幕交易违法成本。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针对日常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多措并举,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应的惩戒举措。进一步发挥公安、检察机关派驻证监会的体制优势,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执法合作,通过适时开展专项行动、联合督办等方式,推动一批重大违法犯罪案件的快侦快处。
强化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潜在风险隐患的源头治理
在落实监管主责主业方面,易会满表示,将强化对大股东资金占用、过度杠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缺乏隔离等潜在风险隐患的源头治理。
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监管部门等各方归位尽责,以史为鉴,风险爆发往往是多个环节失守。其中,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主体之一,需要摒弃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市场顽疾,也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力度将占用担保问题风险消灭在萌芽中。
2020年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占用担保专项监管工作,督促违规主体切实履行“清欠解保”责任,取得良好成效。
当前,证监会建立了占用担保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日常监管中,对于占用担保未解决的公司,对其证券发行、并购重组、破产重整、控制权转让等从严把关。同时,对于达到标准的违规主体坚决予以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尤其是占用期限长金额大、情形恶劣后果严重的,以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权威数据显示,上市公司占用担保余额较低且持续压降,市场风险总体收敛可控。截至2023年10月底,全市场占用担保余额较历史峰值已下降超过70%。
近日,全国首例投保机构针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案近日获一审胜诉判决。该案为原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代ST摩登诉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损害公司利益纠纷,判决完全支持投服中心诉请,判令3名个人责任人对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占用的上市公司资金分别在100%、70%、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表示,该案的判决不仅直接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重申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倒逼上市公司优化自身治理结构,抑制控股股东与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冲动,督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也都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可以预期,监管部门通过行政、民事、刑事等手段将持续严厉打击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行为,盯紧“关键少数”,督促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
易会满提出,要健全资本市场防假打假机制,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零容忍”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毁坏资本市场诚信基础,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正常秩序,是影响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证监会长期的重点打击对象。2019年以来,证监会办理财务造假案件228件,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类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为投资者提供真实的上市公司。
例如,证监会查办蓝山科技等7起在发行申报阶段报送虚假财务数据案件,彻查紫晶存储、泽达易盛等上市公司欺诈发行股票案件,有力震慑“带病闯关”乱象。严肃查办獐子岛、康美药业、康得新、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等系统性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件。全面查实合众思壮、*ST凯乐等上市公司利用专网通信业务实施财务造假系列案件,坚决清除财务造假“生态链”。
在“一案双查”的监管导向下,证监会查办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件154起,涉及33家会计师事务所、15家证券公司、12家资产评估机构、10家律师事务所、2家资信评价机构,涵盖股票发行、年报审计、资产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点环节。
这离不开制度“篱笆”在过去几年间持续的扎紧扎牢。在制度层面上,财务造假违法成本大幅提高,如上市公司虚假披露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提至1000万元,违规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同时,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的有机衔接持续强化,首例集体诉讼“康美案”判决赔偿投资者24.59亿元,科创板公司紫晶存储、泽达易盛欺诈发行民事赔偿诉讼也进入了司法程序,震慑效果明显。
在信息披露制度层面,证监会持续完善监管法规体系。在执行层面,信息披露监管强化“三个联动”,即加强交易所非现场监管与证监局现场检查的联动,加强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监管的联动,加强日常监管与稽查执法的联动,着力提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线索的发现和处理效率。及时移交了力源科技、卓锦股份等一批刚造假不久便被发现的案件。2022年,开展财务信息专项大检查等行动,集中发现一批违法违规线索,将63家公司移送稽查调查,在全市场形成了“严”的氛围。
财务造假在受到法律法规惩处的同时,还有一批“僵尸空壳”“害群之马”被清出资本市场。据统计,2019年以来,强制退市公司达129家,另有11家公司因触及重大违法进入退市程序。
上述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保持严监管、零容忍态势,同时更有针对性地优化相关体制机制,补齐监管短板,进一步提升防假打假工作质效。
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
易会满提出将着力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近一段时间以来,在从严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证监会针对持续监管中发现的部分上市公司存在的如回购爽约、违规减持、蹭热点、短线交易、在互动易“胡说八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出手,要么立案调查,要么采取其他行政监管措施。
如东方时尚、我乐家居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相关责任人被监管部门处罚或立案调查。如合纵科技回购“爽约”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又如因蹭热点遭抖音电商辟谣,思美传媒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再如因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超卓航科领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监管部门正通过“长牙带刺”的举措,聚焦问题公司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传递出证监会重罚严处的监管力度和决心。市场人士认为,这进一步强化了上市公司等相关主体责任,让违法违规者有了明显“痛感”,对于稳定上市公司治理、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市场投资生态的改善,提振投资者信心。
校对:祝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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